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江苏瑞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备了危险废物许可证换领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元月3日—元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高而越,电话:86195532) 江苏瑞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发经营范围:处置、利用含铜废渣(HW22,900-000-22)400吨/年、含镍废渣(HW46,900-037-46)600吨/年、含镍废催化剂(HW50,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4000吨/年。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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