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49/2020-0199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8 |
| 文 号 | 泰财规〔2020〕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财政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局(分局),市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规范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8日
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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